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执行
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执行,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可要求担保人代偿债务,如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原告可依据《
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执行,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可要求担保人代偿债务,如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原告可依据《
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