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抵押权如何注销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2、资料审核。审核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的,转入下一阶段办理;

  3、登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条件申请进行登簿。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提交原件一份,由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他项权利证书(提交原件一份);

  4、抵押权发生消灭的证明材料(提交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