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对方吗

  首先,答案是可以起诉对方!但需要整理起诉的材料及证据。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起诉需要满足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个条件。

  原告适格简单来说就是你要与所诉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作为出借人当然对该欠款纠纷有利害关系。

  明确的被告简单来说就是被告的基本信息要提供,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具体的诉讼请求简而言之就是请求对方还款并陈述整个借款经过。最后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

  因此,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起诉对方,但是如果缺乏欠条等有力证据,那么很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