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你呢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