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允许债权人将质押物直接变卖
1、法律不允许债权人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债权人可以对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