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可抵押的财产是什么

  债务人可抵押的财产是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农具、生产设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