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欠钱不还需要的证据是什么,具体规定有哪些

  个人欠钱不还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