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丈夫欠债妻子要一起还吗

  很多人认为,夫妻双方结婚了,就要一起面对困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实则不然,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非共同债务,另一方是不用一起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上述案件中,丈夫欠债500多万,这些借款已经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且债务人未能证明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生活的开支是由妻子来维持的。所以,妻子是不用一起还得。但是不排除遇到一个好妻子,愿意和你一起面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