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参与分配时是否优先受偿
如果被执行人足够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优先权。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则会采取平等主义。而在被执行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因查封而享有优先受偿权。
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