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过错方承担吗
1、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与是否由过错方承担没有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名义上所产生的所谓“共同债务”,在相关司法解释下能够最大程度保护一方的权益,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以看出债权人要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的证明责任由债权人提供,此方法从侧面保护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错方恶意形成的一些债务,避免结婚导致“被债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