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