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1、如果被强制执行,建议强制执行机关的工作。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
2、如果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执行判决,那么就是违法,有被拘留的可能。
3、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