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