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费用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一般是需要缴纳费用的。根据我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应当交纳申请费。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