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从有关执行的实践来看,当前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有三类:
(一)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
(二)之间的协助执行;
(三)个人的协助执行。
三、提出执行异议中止协助执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