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可以保全是否可以执行

  1、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后,如果被保全人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在申请人申请后,可以强制执行保全的房屋。

  2、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

  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3)、冻结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