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送达回证应记载以下事项: ⒈进行送达的司法单位的名称; ⒉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 ⒊应送达的诉讼文书; ⒋送达处所及送达时间; ⒌送达方式(包括必要的经过或原因); ⒍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受托送达人以及送达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