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信被执行人是永久吗

  并不是永久的。

  达到一定的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信名单中撤出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