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上门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什么时候会上门执行没有具体规定,而执行局会在受理执行申请6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

  一、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书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期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