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执行厅执行要带什么证件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