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如何构成的

  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占有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