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哪些
1、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出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