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1、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是:

  (1)、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核查,必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2)、探望权不可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其他注意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望权纠纷的证据需要哪些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