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搭便车行为
一、什么是股东搭便车行为
1、股东搭便车行为是指股东不履行相应义务,通过违法行为,获得一定的利益的行为。例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成为大股东的方式有哪些
1、在出资时达到一定的出资比例成为大股东;
2、依法受让股东的股权成为大股东;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通过认购股权成为大股东;
4、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