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解散债权人应当如何维权
一、公司要解散债权人应当如何维权
1、公司要解散,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散的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公司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2、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