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更改监护人程序有什么

  一、法院更改监护人程序有什么

  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诉讼时间在30日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如何申请变更监护权

  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2、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3、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被监护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