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要书面形式订立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的租赁期限如果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要以书面形式来订立。如果因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而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