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暴离婚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下列家暴证据:

  1、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各种照片;

  2、能够证明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

  3、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4、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5、受害者的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各种录像;

  7、其他能证明对方家暴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