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以下九种属于家暴的认定情形:

  1、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如家长打孩子、儿子打老爸老妈、老婆打老公、男友打女友()、前夫打前妻(两者不分家);

  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

  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

  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

  7、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往;

  8、经常性谩骂:“你连都不如”“你咋不去死”等;

  9、恐吓:“你信不信我杀了你”“我拿刀砍死你全家”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