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维权办法:
1、提起离婚诉讼。
2、请求损害赔偿。
3、提起刑事自诉。
4、重新提起诉讼。
5、进行申诉。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或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维权办法:
1、提起离婚诉讼。
2、请求损害赔偿。
3、提起刑事自诉。
4、重新提起诉讼。
5、进行申诉。受到家庭暴力,被害人报警后应当立案侦查。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或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