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家暴证据应该怎么样处理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说明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只有两种方式第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去法院起诉解决离婚。当遭受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将家庭暴力证据进行固定,需要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警、社区居委会及各级妇联反映家庭暴力的情况,固定如下比如报警材料、看病病例、受伤的照片以及知道家庭暴力情况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根据夫妻两人的感情破裂的事实提出自己要求离婚、分割财产及抚养孩子的诉讼请求,简明扼要的书写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收集相关家庭暴力等证据准备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取好的判决结果。

  2、《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十一条,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