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做
1、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而且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