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离婚共同财产应采取下列分割方法:
1、一般都是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原则分割。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是共同财产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含了以下内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礼金、军人部分复员费和转业费、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