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医疗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怎么判定
一、法院对于医疗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怎么判定
1、法院对于医疗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下列原则判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判定;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判定;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判定。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是属于侵权诉讼,一般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的,也就是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
2、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