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如何判刑

  一、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如何判刑

  1、行为人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4、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非法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的,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如果非法携带了少量危险物品,在安检检查的过程中能配合调查,主动上交这些危险物品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