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1、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父母的固定月总收入,不固定的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确定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1、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4、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的支付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从而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还有父母的经济条件来进行确定,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费用是不一样的,但一般是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保障到孩子可以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