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条件
一、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条件
1、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