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注意哪些
一、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注意哪些
1、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注意确定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抚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4、遗赠人配偶或抚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5、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6、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