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为过错方,孩子五个月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孩子五个月仍在哺乳期内,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因此,如果女方为过错方但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还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