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如何办

  一、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如何办

  协议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探望孩子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配合证据行使探视权。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探视权如何执行的,则男方是能够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