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如下:
1、补充鉴定:
(1)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2)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3)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2、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案件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
1、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
2、但这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对于审判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
三、补充鉴定多久可以得到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