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2、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各种手段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操纵期货市场罪定刑标准

  小编提醒您,操纵期货市场罪定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区别

  虽然这两种罪所侵害的同类客体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秩序,主观方面都表现为主观故意。但在客观方面,前者表现为通过各种手段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这两者区别的关键是,前者利用自己操作操纵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后者则是利用虚假信息或者虚假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