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头广告有什么法律法规
一、对门头广告有什么法律法规
现在门口广告牌设置是要经过工商局、城管审批。先去工商,并携带: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申请报告;产权证复印件2份;门店方位图1份。去工商把材料交进去以后,他会让你把其中一份材料给城管,城管的受理时间是5个工作日。
城管受理完后会给你一张受理单,再拿回去交给工商,工商的受理时间是7个工作日。如果未经审批,强行设置的话要先拆除,再处以罚款,然后再审批方可安装。门头广告的规格每个小区都不一样的,工商和城管都没有做出规定,具体要看房子的外部结构。
户外广告是在建筑物外表或街道、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设立的霓虹灯、广告牌、海报等。户外广告是面向所有的公众,所以比较难以选择具体目标对象,但是户外广告可以在固定的地点长时期地展示企业的形象及品牌,因而对于提高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是很有效的。
二、广告的特点
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主要表现在:
1.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是将某一项商品的信息,由这项商品的生产或经营机构(广告主)传送给一群用户和消费者;
2.做广告需要付费;
3.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
4.广告是有目的、有计划,是连续的;
5.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而且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
三、门头广告的相关法律
第三十二条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