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

  租赁的厂房是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该税由房屋及土地的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自用和租赁二种缴税,自用的按【房产原值X70%X1.2%】计算,租赁的由出租方按收取的租金X12%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按平方米征收,征收标准各地不统一的,需向地税部门咨询。

  二、房产税土地如何计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三)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房产税中的土地价值的计算

  (四按房产价值计征的(土地价值进入房产价值的按总价征收的,土地按照无形资产入账的不用计入征收总价中),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可见房产税和土地价值没有关系但是一下两种情况除外1、对企业无偿划拨并单独计价的土地价值不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有偿征用的土地应计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