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是如何的
一、仲裁协议是如何的
仲裁协议是必须双方当事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与能力;仲裁协议应当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二、有效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管辖权吗
小编提醒您,有效仲裁协议能排除法院管辖权。在民事纠纷中我国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的仲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就会排除,不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三、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首次开庭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