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生前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生前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生前遗嘱没有公证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所以遗嘱是否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遗嘱生效条件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具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4、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和录音遗嘱。遗嘱要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三、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