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医疗纠纷赔偿责任划分
医疗纠纷赔偿责任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纠纷普通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纠纷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