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使用年限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相关法律规定

  (一)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二)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三)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四)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五)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七)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八)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九)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土地使用证年限最长有多少年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什么来确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用途确定,具体年限为: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