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超过14周岁的可否被收养
一、年龄超过14周岁的可否被收养
年龄超过14周岁的可以被收养,但必须满足如下法定条件:
1、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
2、该未成年人必须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手续合法。
二、收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收养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三、收养有哪些效力
收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力: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4、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5、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6、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