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单方解约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单方解约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5、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6、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还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另一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该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